Thursday, September 10, 2015

Goodbye and hello

村上春樹寫過一篇隨筆,大意是關於青春結束這回事。青春不是年歲一到就自動結束的東西。許多人會在經歷了一些看起來毫不重要的小事後,突然深刻地感覺到,自己的青春已經結束了。我近來一直有這個感覺。準確來說並不是關於青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擁有過這東西),而是覺得自己已經走過了人生中很鮮明的一個階段。那是人生中最快樂也最痛苦的時期,所有最激烈的情緒糾纏交織,像繭一樣把自己包裹在裡面。而現在,我真的已經跨過三十歲了。

第一件事情跟一個女子有關。在我被迫跟她斷了聯繫後,她在人海之中迅速地消失了,就像從來不曾存在過一般。我的腦海有時會播放有她的回憶。後來我發現那其實不是懷念,而是一種哀悼。就像回想起為了考試(現在看起來毫不重要)而努力的過往一樣,我想念的是心無旁貸不斷衝刺的自己。然後我看到了她的近照。她已經不是我知道的她了。她身上有著另一個人的氣味,到了另一個不會與我有交集的地方。我突然明白,她其實就代表了我的整個二十來歲。而我現在已經超過三十歲了。那個階段已經結束了,不會再重來了。

而近來因為相當空閒,我回老家的次數也越來越頻密。哥哥在附近另一個小鎮買了房子,再過不久應該就要跟爸媽一起全家搬過去了。我想趁自己還有機會多看看這個代表著我前二十歲生活的小鎮。我喜歡像以前一樣慢慢地騎著機車,讓回憶像風一樣鑽進各條巷口與小店鋪。背著書包走在學校走廊的自己。一邊騎腳踏車一邊跟朋友聊天還舔著冰淇淋的自己。躲在租書店專心看漫畫的自己。和朋友百無聊賴騎著機車到處亂晃的自己。然後一陣風吹過,一切都消失無踪了。街上大多是完全沒看過的臉孔,有時看到似曾相識的人也只能愣一愣,然後擦肩而過。我想我還屬於這個地方,但這個地方已經不再屬於我了。

而還有一個讓我期待回老家的原因,是想看看我兩歲的小侄女。在我踏進家門她嘟著嘴巴叫我叔叔時,我就變成了少女漫畫的眼睛,跟她說話時嘴巴都翹起來了。然後看著她跟著她哥哥快樂地在家裡跑來跑去,有時拉著我陪她一起玩玩具看影片,敲到頭時走過來含著淚光指著自己的額頭說痛痛要我摸摸,然後又沒事兒繼續玩。有個女兒真的是件美好的事啊。(只是我不知道要如何不讓自己溺愛她…)有一天她因為不聽話被我媽罵,還用手打了她屁股一下。她睜大眼睛,一臉無辜,眨巴眨巴的就要哭出來了。我趕緊過去安撫她,她就張開雙臂抱住我,整個人伏在我胸口抽泣起來。她沒嚎啕大哭,就這樣抱著我安靜地一動也不動,只感覺到她急促呼吸造成的身體起伏。我上一次被人如此全心全意地擁抱著是什麼時候了?我整個人都快融化了,但還是要假裝無可奈何地輕聲安慰她。然後,她就這樣在我懷抱中睡著了,雙手依然沒放開我。那畫面一直留在我心中,直到現在我還記得那觸感、重量與溫度。

似乎也是村上春樹說過,年輕的日子當然會懷念,只是自己也不會想再回到那時候。我似乎漸漸可以理解這種心情了。那些日子經歷一次就夠了。而我不知道自己的未來還能有什麼改變,但我期望可以看到那些小孩有著什麼樣的未來。也許這份心情才是告別二十歲的分水嶺吧。

Wednesday, July 8, 2015

關於貓咪

好想養一隻貓。養寵物就要養貓這個概念,對我就像生小孩就要生女的一樣根深蒂固(啥?)。

忘了是幾歲到幾歲期間,只記得是我的小學時期開始,家中養了一隻貓。是一隻橘白色的母貓。她一開始老是在我家後院出現然後賴著不走,後來順理成章地就進駐了我們家中。我們為她取名為妮妮,因為只要呼喚“尼尼尼尼”她就會意識到有食物然後立即出現。我們完全沒有貓不能吃人類的食物的想法,都給她吃我們的剩飯,而她也一直健健康康的。對她我們是採取放任政策讓她隨便亂走。她從一開始就是一隻獨立懂事的貓,大小便會自己解決,吃東西也不太挑食(因為我們是漁家,她倒是常常有魚吃)。在外面不管怎麼溜達,時間到還是會回家喵喵喵準備吃飯。

而理所當然的,放母貓在外溜達的結果就是懷孕。她的第一胎生了四隻小貓,全都是橘白色。我們三姐弟依照身體特徵為他們取了名字——長尾,超級長尾,短尾和白腳。待小貓長大一些,他們就變得非常好動好玩。他們不像媽媽那樣情緒化,粘人可親,並對一切充滿好奇。抱著他們躺在沙發上看電視,任小貓在身上走來走去的時光實在幸福無比。等到小貓再大一些,應該可以獨立之後,一天父母騎腳踏車載著他們,騎到大概兩公里外的鄉下小路將他們放走。

那也許是我第一次體會到失去這一回事。雖然很難過,但想到這也是沒辦法的事,還是輕易地接受了。家裡有養家畜的鄉下人對於動物必須有一份無情,才能接受幾個小時前活蹦亂跳的雞鴨被割斷喉嚨,分屍,出現在餐桌上這回事。只是後來的幾年,在路上看到橘白色的流浪貓總想著會不會是他們。後來母貓還陸續生了好幾胎(那時我們完全沒有結紮的概念,鎮裡也沒有獸醫),同樣的事情也不斷上演。我們不再幫他們取名字了,對於小貓被丟棄也越來越感到麻木。只是晚上母貓尋找孩子的悲鳴變成了一個夢魘。而在數不清第幾次小貓消失後,母貓悲鳴了好幾天,身體逐漸衰弱,在一個早上安靜地斷了氣。那時候的我正值叛逆期,不願意承認自己的柔軟,不願意承認自己有多麼喜歡那隻貓,只讓媽媽將她草草地埋在前院,完全沒流過任何眼淚。

但我一直牢牢記著她。漂亮的毛色,大概五公分長的尾巴,各種奇特的睡覺姿勢,總是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任我逗弄,心情不好時毫不留情地在我手腳留下爪痕。後來我們就沒養過任何寵物了,大家都很有默契地不再提起要再養一隻貓。然後我離開家鄉,大學畢業,工作獨居,想養貓的念頭一直浮現,但總是因為各種理由而放棄。

我在大學時才知道,原來喜歡貓的人只是少數。大家都喜歡狗。而我自從小時候幾次被瘋狗追逐咬傷的經歷後一直都怕狗。後來我慢慢克服了恐懼(只要別追我對我亂吠),也開始懂得欣賞狗的可愛之處,只是“果然還是要養貓啊!”的觀念卻反而更堅定了。

其實大部分人討厭貓的原因,正是我喜歡貓的原因。貓與人並不是主僕的關係。比起寵物,貓更像家人,有著自己的想法,自己的領域,在無聊的時候可以一起玩,但不會對你要求太多,也不會附和你太多。貓不會被馴服,不會渴求愛,在分開後就會輕易將你遺忘。這一份野性與傲氣對我來說是一種優點。

我常常會想像有一隻貓在我家的情景。早上會喵喵喵催我起床準備早餐,吃飽後一副睡眼惺忪的樣子窩在一旁睡覺。被我抱著時貓會一臉嫌惡(抱夠了沒好噁心啊),當我忙著其它事情時貓又會過來一直磨蹭(幹嘛不理我了)。當我無聊想跟貓玩時貓會毫不理睬(麻煩死了我才懶得應酬你),而當我覺得寂寞時貓又會過來用尾巴逗逗我(好啦陪你玩啦不過不要太久哦)。說起來其實跟一個傲嬌的女友差不多啊…

其實我想我是在期望,當自己的堅強到了極限,突然失去活下去的力氣時,有一隻貓可以輕巧地跳上我的大腿,在那裡瞇著眼讓我撫摸。我渴望著貓毫不在乎也毫無要求的陪伴。這是狗和我都無法給予的東西。

我喜歡貓,也許就是因為我像一隻狗吧。

Thursday, June 25, 2015

火車上的早晨

那是大概四年前的一個週末早上。我開車到附近的火車站,乘搭電動火車(KTM)想去市區。我已經忘了我的目的,也許是約了朋友吃飯,或者要買些東西之類的。我一直蠻排斥開車到市區這回事。要花的汽油錢、過路費、停車費,塞車所花費的時間跟精神,都讓我覺得乘搭公共交通是更聰明的選擇。總之那是個美好的早晨,其他乘客都顯得充滿活力。陽光射入車廂,灰塵在裡頭翻滾跳動。就是那樣值得乾杯的,平凡無奇的一天。

從Nilai(即我住的地區)坐KTM到市區需要一個小時。現在的KTM是有所改進了,但在當時KTM是馬來西亞最糟的公共交通之一。車廂太舊也太少,常常故障,在人擠人的繁忙時間遇上故障時可以大概體會到身處地獄的感覺。而Nilai車站屬於路線的尾端,可以輕易找到位子坐,也不必坐在博愛座上。大概15分鐘後,在Kajang這類的熱門車站會有大批人湧入,車廂內瞬間就變得水洩不通。而我至少還有位子坐,雖然腳變得無法伸直但也不能抱怨些什麼。

而我當時在做些什麼,想些什麼呢?我的平衡感不好,不能在交通工具內看手機或書(當時也沒有智能手機)。不過那時我正陷入人生長長的低潮中。有著必要以上的憂傷,必要以上的孤獨,除了等時間經過之外完全無法處理。我應該是戴著耳機聽著音樂吧。大概是聽著何欣穗的A dialogue between me and my ghost或是Tizzy Bac的Shall we dance,有時閉上眼睛有時呆呆地看著前方,假裝情緒在音樂裡釋放。

聽累了,為了轉換心情,我就嘗試觀察車廂內的乘客。在我面前站著的華裔女子大概三十來歲,穿著簡單的連身裙,肚皮微微隆起。那衣著應該是孕婦裝,所以應該是懷孕四至五個月的孕婦吧。而她身邊的馬來婦女雖然肚子更大,不過看起來應該是純粹的發胖……

等等。

孕婦?

在這個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少於0.01公分的擁擠車廂,我的正前方站著一個懷孕四個月以上的孕婦???

她是什麼時候出現,什麼時候站在我面前的???難道是四個站之前的Kajang站???我讓她站在我面前二十分鐘居然完全沒發現???現在怎麼辦?現在才讓位會不會太遲?我似乎感覺到周遭充滿敵意的視線,現在才讓位會不會激起大家的怒氣?我會不會已經被拍照放上Facebook了?

我一慌張腦子裡就會播放阻礙思考的有的沒的,讓我大腦在幾十秒內處於當機狀態。然後下一站到了,那語音讓我瞬間下了判斷。我立即起身擠出車廂,然後從另一個車廂再擠進去。在人潮內我真的大大地鬆了一口氣,第一次覺得站立是如此舒服的事。

後來我乘搭列車時總是很神經質地留意有沒有需要讓座的人。要小心判斷肚子微微隆起的是懷孕還是發胖,也要判斷頭髮發白的老人是不是真的需要座位,免得傷害他們的自尊心。同樣的事情應該沒再發生過了吧…

現在每當我看到某些做了不該做的事而被網絡批鬥的人,總會想起當時的我,像回憶走馬燈一樣的內心小劇場。我無法了解事情的真相,無法理解那個人所經歷的事情,所以我也無法認同網民的正義。我一直都記得,那時候我在另一個車廂鬆了一口氣後,心中暗自慶幸著,馬來西亞人的冷漠。

我們是不應該冷漠的。只是我們在憤怒之前或許應該先想想,那一份正義是否過於廉價。

Thursday, June 18, 2015

18/06/2015

Dear,

有點不知道自己該說些什麼。也許是有太多話想說,但不確定有哪些是應該寫出來的。近來我總是太在意自己所表露出來的情緒,以致到最後什麼都寫不出來。

你近來好嗎?其實我倒是無法想像你會過得不好。你應該也難以想像我會過得很好吧!XD

我的生活有點停滯下來了。我一直很努力希望自己能改變。每天早起做早餐,雖然沒再健身但還是盡量運動鍛煉自己,買了電子琴想學彈,但我總是無法產生那種持續下去所必須的決心與樂趣,每天只是在強迫自己。也許是因為自己無喜無悲的日子持續太久了,連改變的力量都失去了。

而我發現,自己一直以來改變自己的目標,是想成為你所期望的那個人。有魅力,有才華,能幹,而且淡定。其中最重要的,是不再把你看得那麼重要。我需要有自己的人生,需要再義無反顧地愛上另一個人,那我才有可能再貼近你一些。而我其實真的看清了許多,也了解到一些事情是永遠都無法了解的。我也開始理解如何同等地擁抱好壞,如何慶幸擁有而不害怕失去。只是每當我想到,我們的緣分很大可能到此為止了,心中那片烏雲還是久久不能散去。

這封信到現在已經完全與我本意不同了。我本來想寫封更帥氣的信,淡然地展現自己的堅強,再隱隱透露些溫柔之類的。在你面前我總是無法偽裝自己。也沒關係啦,反正你知道我不可能了不起到哪裡去的。這就是我,讓好壞開花結果。

最後,我想送你幾句在網絡上看到的話。
If you need me, call me.
I don't care if I'm sleeping, if I'm having my own problems or if I'm angry at you.
If you need me and if you need to talk to me, I'll always be there for you.
No matter how big or how small your problem is, I'll be there.
就讓這成為不變的東西吧。

生日快樂。

Friday, April 10, 2015

關於陳綺貞

我現在的人生目標就是要改變。把我一直在兜圈子的步伐固定起來,朝著一個方向專注地、一點一滴地改變。只是,我常常會忘了這是為什麼,忘了自己在朝著什麼方向前進。我需要一些東西來提醒自己的初衷。這包括了我的父母、我的家鄉、視野開闊的鄉下景色、夜晚安靜的海灘。這也包括了安達充的漫畫、宮崎駿和新海誠的動畫、岩井俊二的電影,還有陳綺貞。

陳綺貞是每個喜歡音樂又希望自己是文藝青年的人的啟蒙。她安靜、優雅,像個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女,淡淡地唱著優美的歌。但其實她在我心中從來就不是一個女神,每次聽到有人這樣稱呼她心中都有說不出的彆扭。她是不完美的。不像張懸,對我而言張懸的不完美是構成完美的必要部分,而陳綺貞的不完美是真正意義上的不完美,會讓我搖頭苦笑的那種。我覺得她並不擅長於表演。並不是說她的現場唱功或者表現不好,而是她不擅長於面對群眾。她的現場演出總是少了一種真心相待的真摯感。感覺上她只是穿上了歌手的外衣,封閉在自己的世界裡安靜地唱著,需要talking時說出預先想好的台詞。我甚至可以想像她在演唱會結束後,回到自己房間時那鬆了一口氣的模樣。當然這都是我不負責任的想像。她就是一個普通的女人,有時也會做出不太明智的決定,因為各種原因接下非常商業的代言,在宣傳時也會顯得格外笨挫。

而我總是很容易忘記自己是多麼地喜歡她。就像我的許多歌迷朋友,不斷在抱怨陳綺貞變得越來越商業化,但每次演唱會時還是乖乖地搶了最貴的票,買了所有的周邊產品。我們一開始為了證明自己的品味而迷戀她,幾年後又再度因為同樣的原因而批評她,批評她的改變與一成不變。我們都知道,改變的其實是我們。

我一直都忘了,我喜歡陳綺貞從來就不是因為她的外表、氣質、或者舞台上的魅力。我所喜歡的是從她的歌、文章、詩所捕捉的她。裡面有她的喜好,她的偏執,她迷宮般的思考,她的溫柔、脆弱與黑暗,用我的想像拼湊成一個整體。這樣的她在我心中比眼前的她更為真實。

我現在已經不太會主動開她的歌來聽了。但在無意中聽到時總是會一怔,有關那首歌的回憶就輕易湧上心頭。“越洋電話”有著我無數的眼淚,關於那個不會再打電話給我的人。“會不會”是每次離開前懊惱著什麼都改變不了的自己在心中哼著的歌。“小步舞曲”會讓我想起聽著音樂揮灑著孤獨的每個夜晚。“旅行的意義”在第一次聽單曲版時那最後一句是如何地震動著我。“after 17”會想起每次下定決心不再被脆弱擊倒的時候那莫名的悲壯感。“80%完美的日子”在那些崩潰的夜晚總是毫無保留地刺痛著。“失敗者的飛翔”是如何安慰著搞不清成功與失敗的定義的自己。“太陽”在第一次現場聽到時所握著的那隻溫熱的手。還有因為陳綺貞所認識的那些許許多多的人,和他們亂哈拉或者認真討論歌曲,以及心事的時候。回憶起這些並不完全是愉快的。不過它可以提醒著我曾經擁有過的天真與柔軟,那奮不顧身只為了抓住點什麼的時候。這份心情是我永遠都不想失去的。

陳綺貞有首寫給歌迷的歌,叫“一首歌,讓你帶回去”。這首歌淡然又非常真摯,裡頭寫著:
寫一首歌讓你帶回去
在我關上車門以後揮一揮手
這歌裡不想什麼事情的意義
也沒有欲求成功的目的
只希望在穿梭的道路  閃躲之際
有一條簡單的旋律  指引你專心
有一個生活簡單的人
溫柔堅定
但並不企圖征服你

這是我的初衷,也是我想去的方向。

Friday, March 20, 2015

記憶

近來看了Still Alice。跳過這是一部好電影不說,裡面對於阿茲海默症的描述還蠻讓人驚心的。看著主角不斷努力還是被病症吞噬了記憶和心智實在讓人難過。一直以來對阿茲海默症的印象就是電影電視劇中的老人癡呆症,患者會慢慢失去各種記憶,認不出親近的人,直到變成像小孩一樣的純真狀態。而我不知道患者到最後會變得完全無法自理,也無法說話,必須永遠依賴他人的貼身照顧。說起來比只有七秒記憶的魚還可悲啊。

更可怕的是,這病症的初期症狀我們都無法保證自己沒有。像常常忘東忘西,一瞬間會忘記自己在想什麼,忘了某個常用的詞彙之類的。而我雖然一向迷糊健忘,但對於重要的東西還是非常小心的。我一直這麼認為,直到那一天。

幾天前因為同車的同事要早到公司,我早了15分鐘醒來。梳洗後煮了簡單的早餐(蕃茄厚蛋燒和培根),吃飽後去洗了頭髮,用吹風機吹乾再用髮臘抓好頭髮。時間計算得剛好,一切不疾不徐,一如往常。拿了電腦背包、裝著水壺的環保袋、手機和錢包,反鎖了房門準備跟同事會合。站在鐵花大門前我突然驚覺,我把鑰匙忘在房間裡了。房門跟大門都是鎖著的,換句話說我被困在客廳了。

也許是想自我辯解,我的第一個反應居然是回想這是第幾次發生了?是第一次。除非我記憶錯亂,不然這絕對是我第一次沒帶鑰匙就把門反鎖。我打了電話通知同事後,從錢包內拿出沒什麼用途的卡片,嘗試用卡片打開門鎖。在我的手快被割傷,卡片也扭曲變形後,同事到達我家。在打電話跟屋主商量後,我決定破壞門把。同事從鐵花門外遞入厚重的鐵制修車器材,我用它敲打了快十分鐘,把門把破壞,然後用小湯匙伸入遺留的洞口,拉動一個小零件,終於成功把門打開。我嘗試轉動房間內側的門把,果然完全壞了不能開門,要小心不要把門關上。我拿了鑰匙把房門掩上,把器材還給同事,整理好門把殘骸,打開大門急忙乘坐同事的車子上班去了。

到了午餐時間,我才發現錢包不見了。我在拿卡片嘗試打開門鎖後,就把錢包遺留在桌子上了。雖然記憶中我也沒有發生過忘了帶錢包這回事,但當時非常匆忙,忘了其實我不意外。我意外的是,我居然在隔了三個小時後才發現這件事。我曾經發生過四次錢包弄丟或者被扒走的事件(我的迷糊可見一斑),所以我一向對隨身物品非常神經質,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確認一次。到底為什麼這次完全沒想到錢包這回事呢?

下班回家後,拿了桌子上的錢包,除了門不能關之外一切應該恢復正常了吧。同事說她朋友第二天早上可以來幫我安裝門鎖,只要一個晚上不關門就行了。我一如往常地打電動、看小說、看漫畫直到半夜兩點多才甘心上床睡覺(我只有在壞習慣方面一直非常年輕)。躺在床上快要陷入意識的混沌中時我突然察覺有點不尋常。應該說,因為太一如往常而顯得不尋常。我跳起來開門,沒錯,打不開。我在跳上床前順手把門關上了。

我開始覺得滑稽了,幾乎想像電視劇裡的瘋子一樣對天狂笑。唯一的屋友是空姐,已經好久沒在家中出現過了。而她的男朋友應該在樓上房間做著甜美的夢。我因為以為沒必要,居然沒跟他要過手機號碼。沒辦法了,我拿了房間裡面最適合敲門把的,剛買的五公斤塑膠啞鈴,在接近凌晨三點鐘奮力地敲著門把。敲了十分鐘後,眼看門把逐漸扭曲,零件慢慢脫落,我的腳突然感覺到許多沙粒。

啞鈴破了。它像一個醉漢一般把沙粒吐了出來,身體扭曲成一團再也無法直立。原來塑膠啞鈴是一層薄薄的塑料包著一堆沙子啊…我驚嘆著新學到的知識來舒緩那份衝擊。這是我現在唯一可用的工具啊!花了四十塊,買了不到一個月,被用過還不到三次啊!怎麼完全沒有人過來關心或者痛罵我在三更半夜擾人清夢啊!我嘗試用早上用過的卡片,手指割傷後再從箱子裡翻出兩支螺絲起子,花了半小時嘗試把門把撬開,一切都徒勞無功。這一天滑稽得讓我不知道該哭還是笑了…

我放棄自己開門,開始想其它的,向他人求救的可能性。例如去睡覺第二天再作打算(可是我似乎開始有點尿急),大聲拍門大喊救命(要把自己的愚蠢鬧得這麼大嗎)之類的。最後我決定採用麻煩人數和影響最小的方法。我打了好幾通電話把屋主吵醒,跟他拿了屋友的手機號碼;然後打了好幾通電話把不在家的屋友吵醒,跟她拿了她男朋友的手機號碼;然後再打了好幾通電話把她男朋友吵醒…當房門總算被打開時我幾乎想抱著前面的印度老兄痛哭了…

這事情帶來的教訓是,別以為自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請和附近的人特別是屋友打好關係。(突然讓我想起127 hours這電影)另外,年過三十應該擔心的不只是體能的衰退啊…

Tuesday, March 3, 2015

關於物慾

最新縱容物慾的戰利品是二手的Wii。非常有趣。玩棒球玩得肩膀酸痛不說,各種色彩繽紛充滿童真幻想又趣味滿載的遊戲實在讓人心情愉快。有個人一起雙打的話一定會更有趣。如果我在一年前買的不是PS3而是Wii的話,那段與人同住的日子會不會有所改變呢?我想應該不會吧。

我一直是個沒什麼物慾的人。從小我就沒什麼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零用錢很少,即使我願意不吃零食把錢存下來買玩具或漫畫,被媽媽發現後還是會被訓斥一頓。當年我們辛苦存錢買的gameboy也要用跟朋友借的爛理由才能光明正大在家裡玩。在物質匱乏的鄉下長大的媽媽並沒有奢侈品的概念,只有實用與否。而在這種思想熏陶下的我,自然將物慾壓到最小。我當然也有購買奢侈品的時候,但伴隨而來的罪惡感可不是一般的大,總是會寒酸地在心裡換算那筆錢可以吃多少頓飯之類的…

而我其實一直不覺得有什麼問題。出社會後每個朋友都一早買了車子代步,只有我還繼續騎了幾年的機車。我一直租著便宜的小房間,家具只需要床墊、衣櫃跟桌椅,還都是房東提供的便宜貨。衣服只在每年過年前才會買一次(每次都非常痛苦),只要沒破就會持續穿下去。頭髮都在家裡附近剪,只要花超過15塊馬幣就會覺得貴。每次還會要求盡量剪短,那可以相隔久些才需要再剪一次。科技產品總是挑價格跌到差不多才買,智能手機在2013年中才買(還是跟同事買二手的)。旅行時總是住便宜的背包客棧跟陌生人同房,把自己當作當地人吃普通的路邊攤,如果住了三星級以上的旅館反而會渾身不自在。

我並不覺得自己吝嗇,我只是打從心裡排斥享樂這件事,覺得一旦習慣享樂就回不去了。我的同事們曾苦口婆心地勸我,說要懂得花錢,不要這麼委屈自己,我反而覺得愕然。我一直都不覺得自己委屈啊。如果我可以在最簡單的東西中得到快樂,為什麼我要去追求物質呢?一個玩泥沙就能快樂的小孩為什麼要給他最新的玩具呢?我真的一直都不覺得有什麼問題,直到那個時候。當自己柏拉圖式的幻想被戳破,現實就像沙風暴一樣侵襲著,問著:堅持自己的想法,不照著世界的規則生活,真的比較快樂嗎?

有時候你的堅持都只是個屁啊。

我開始買衣服。去商場的美髮店讓髮型師弄頭髮(可以指名還讓我錯愕了一下,只好隨便挑)。為了讓體態比較好看而報名了健身房。換了新手機。旅行時找了還不錯的旅館,吃了大部分遊客會吃的名餐廳,神色自若地買了不少價格明顯過貴的紀念品。當物慾一旦解放,遇到喜歡的東西時腦海裡那根提醒著實不實用的理智線就會輕易啪一聲斷裂,就像我衣櫃裡被太多衣服壓斷的撐桿。

我是不應該排斥享樂的。當我住在便宜或高級的旅館,吃著路邊攤或高級餐廳的食物,我都希望自己能盡情享受,而不是一直皺眉。何況,當我穿上剛買的緊身牛仔褲,穿上被稱讚好看的鞋子,那種飄飄然的虛榮感可以讓自己的心情瞬間變好。我想任何東西只要嘗試研究都可以從中發現趣味性。當我感覺自己總算培養出一點點品味,我應該可以站在和其他人一樣的起跑點上了。

該買的東西大概都買了,剩下的就是車子了。車子是我在四年前找到這份工作後因需要而買下的二手車,當然我選了最便宜車身最小馬力也最小的車子。一直以來車子對我來說就是代步工具,即使是現在我還是無法說服自己負債去買一輛漂亮的車子。不過以老舊度與安全性來說,的確是應該要換了,家人朋友都大表贊成。但是,我其實蠻喜歡那車子的。我喜歡它的簡單陽春,那忠實反映路況給駕駛者的車身,只要開到時速80就可以體會到的速度感。我喜歡它沒替我帶過麻煩,沒讓我被開過罰單,當我載著四個人幾天內從北到南超過一千公里遠征時也很爭氣地撐著沒出問題。它(我暗自取名為ARX7)就像一個忠實又笨拙的同伴,雖然做得不夠好但總是盡自己全力達到我的要求。當我把自己懊惱無法做得更好的身影代入在它身上時,我就難以輕易將它捨棄。

就是因為這樣我總是無法丟棄許多東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