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3, 2015

關於物慾

最新縱容物慾的戰利品是二手的Wii。非常有趣。玩棒球玩得肩膀酸痛不說,各種色彩繽紛充滿童真幻想又趣味滿載的遊戲實在讓人心情愉快。有個人一起雙打的話一定會更有趣。如果我在一年前買的不是PS3而是Wii的話,那段與人同住的日子會不會有所改變呢?我想應該不會吧。

我一直是個沒什麼物慾的人。從小我就沒什麼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零用錢很少,即使我願意不吃零食把錢存下來買玩具或漫畫,被媽媽發現後還是會被訓斥一頓。當年我們辛苦存錢買的gameboy也要用跟朋友借的爛理由才能光明正大在家裡玩。在物質匱乏的鄉下長大的媽媽並沒有奢侈品的概念,只有實用與否。而在這種思想熏陶下的我,自然將物慾壓到最小。我當然也有購買奢侈品的時候,但伴隨而來的罪惡感可不是一般的大,總是會寒酸地在心裡換算那筆錢可以吃多少頓飯之類的…

而我其實一直不覺得有什麼問題。出社會後每個朋友都一早買了車子代步,只有我還繼續騎了幾年的機車。我一直租著便宜的小房間,家具只需要床墊、衣櫃跟桌椅,還都是房東提供的便宜貨。衣服只在每年過年前才會買一次(每次都非常痛苦),只要沒破就會持續穿下去。頭髮都在家裡附近剪,只要花超過15塊馬幣就會覺得貴。每次還會要求盡量剪短,那可以相隔久些才需要再剪一次。科技產品總是挑價格跌到差不多才買,智能手機在2013年中才買(還是跟同事買二手的)。旅行時總是住便宜的背包客棧跟陌生人同房,把自己當作當地人吃普通的路邊攤,如果住了三星級以上的旅館反而會渾身不自在。

我並不覺得自己吝嗇,我只是打從心裡排斥享樂這件事,覺得一旦習慣享樂就回不去了。我的同事們曾苦口婆心地勸我,說要懂得花錢,不要這麼委屈自己,我反而覺得愕然。我一直都不覺得自己委屈啊。如果我可以在最簡單的東西中得到快樂,為什麼我要去追求物質呢?一個玩泥沙就能快樂的小孩為什麼要給他最新的玩具呢?我真的一直都不覺得有什麼問題,直到那個時候。當自己柏拉圖式的幻想被戳破,現實就像沙風暴一樣侵襲著,問著:堅持自己的想法,不照著世界的規則生活,真的比較快樂嗎?

有時候你的堅持都只是個屁啊。

我開始買衣服。去商場的美髮店讓髮型師弄頭髮(可以指名還讓我錯愕了一下,只好隨便挑)。為了讓體態比較好看而報名了健身房。換了新手機。旅行時找了還不錯的旅館,吃了大部分遊客會吃的名餐廳,神色自若地買了不少價格明顯過貴的紀念品。當物慾一旦解放,遇到喜歡的東西時腦海裡那根提醒著實不實用的理智線就會輕易啪一聲斷裂,就像我衣櫃裡被太多衣服壓斷的撐桿。

我是不應該排斥享樂的。當我住在便宜或高級的旅館,吃著路邊攤或高級餐廳的食物,我都希望自己能盡情享受,而不是一直皺眉。何況,當我穿上剛買的緊身牛仔褲,穿上被稱讚好看的鞋子,那種飄飄然的虛榮感可以讓自己的心情瞬間變好。我想任何東西只要嘗試研究都可以從中發現趣味性。當我感覺自己總算培養出一點點品味,我應該可以站在和其他人一樣的起跑點上了。

該買的東西大概都買了,剩下的就是車子了。車子是我在四年前找到這份工作後因需要而買下的二手車,當然我選了最便宜車身最小馬力也最小的車子。一直以來車子對我來說就是代步工具,即使是現在我還是無法說服自己負債去買一輛漂亮的車子。不過以老舊度與安全性來說,的確是應該要換了,家人朋友都大表贊成。但是,我其實蠻喜歡那車子的。我喜歡它的簡單陽春,那忠實反映路況給駕駛者的車身,只要開到時速80就可以體會到的速度感。我喜歡它沒替我帶過麻煩,沒讓我被開過罰單,當我載著四個人幾天內從北到南超過一千公里遠征時也很爭氣地撐著沒出問題。它(我暗自取名為ARX7)就像一個忠實又笨拙的同伴,雖然做得不夠好但總是盡自己全力達到我的要求。當我把自己懊惱無法做得更好的身影代入在它身上時,我就難以輕易將它捨棄。

就是因為這樣我總是無法丟棄許多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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