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不折不扣的異性戀(雖然有時會懷疑自己是不是女同性戀,還好生理是男性),我在馬來西亞,台灣現在在鬧的民法972條修法其實跟我沒什麼關係。再加上馬來西亞的民風所致,同志婚姻在這裡合法化應該不是我有生之年會見到的事。而這幾天我在臉書上看了太多這類資訊跟評論,有許多都寫得非常好。但既然我昨晚居然連做夢都在想這件事,現在就讓我說一下自己的意見。(我絕對想不到我第一次寫的時事文會是關於這個...)
據我所知,這修法有三個部分,那就是同性婚姻、伴侶制跟家屬制。伴侶制跟家屬制似乎是最多人批評的,不過以我的角度來說,即使這兩個制度也有可行之處。但聽說其實這兩個制度還沒成案,所以先不談(所以想以允許通姦,多P,近親結婚,可以單方面解除關係這些來反對修法的真的可以免了)。就只說同性婚姻好了。不過我想先說明,我不喜歡也不支持任何仗著人多勢眾或者後台夠硬而對不同看法的人的圍攻,不管那群人有多麼的正確。
我臉書上看到的文章大都是支持修法的(這點我很慶幸),為了讓自己比較中立,我有嘗試去看反對者的言論。很抱歉,那完全無法說服我。駱以軍給的四個字回應是我最認同的:“干卿底事?”
同性戀們想結婚到底關你們什麼事呢?你們真的覺得修法後社會就會一片混亂嗎?是不是你們的孩子就會變成同性戀?(即使真的是也絕對不是修法的關係)還是本來應該有父母的孩子會突然變成有兩個爸爸?(即使真的有父母因此離婚然後跟同性結婚,只是表示那根本不是一個幸福的家庭)有著你們所謂的完整家庭的孩子絕對不會因此而減少,反而有些因為異性戀而產生的孤兒可能可以擁有自己的家庭。這難道不是好事嗎?而在兩個爸爸或媽媽的照顧下成長的孩子到底會有什麼問題呢?以我的想像力,我只能想到被所謂健全家庭歧視這回事,就像孤兒、單親家庭可能會面對的歧視一樣。而這個根本就是你們這些無法產生同理心的人所造成的啊。你們不歧視同性戀,只是反對他們成婚?你們是認真地說出這句狗屁不通的話嗎?
同性戀者要的就只是一個被平等看待的權利,就只是一個可以結婚的選擇。修法讓同性戀能成婚真的不會對你們帶來任何害處,你們的世界並不會有什麼改變。離婚率不會因此而升高或降低,艾滋病的案例也不會增多減少,你們的孩子還是可以在爸爸媽媽的呵護下成長。但如果修法成功了,我們可以有一個最好的機會去教導我們的孩子,要如何以平常心對待跟我們不同的人,要如何對別人抱有同理心,不能只缩在自己的小框框去看這個世界。如果修法成功了,台灣人可以以自己的國家擁有如此開明的觀念為榮(很可惜我不是),可以告訴全世界台灣人尊重各式各樣的人。
只是根據我在臉書看到的,台灣反修法遊行的亂象,我真的覺得這是台灣的恥辱。而讓我難過的是,那參與遊行的五萬/三十萬人,裡面不知道有多少心地善良但帶點偏執的人,都因為自己是其中的一分子而覺得非常驕傲。村上春樹的小說中有提到說,世上最大的罪惡就是缺乏想像力。缺乏想像力就沒有同理心,那人們就會毫不在乎地對另一個人做出殘酷的事。所以很抱歉,我永遠無法去信奉一個要求我完全相信祂的宗教。即使我可以比現在更快樂,但我不想我的自由思考被這虔誠所剝奪。
我有不少同性戀的朋友,只是我們都不算太熟。有個比較熟的是從小到大的朋友,現在正與伴侶幸福快樂(應該吧)地生活在一起,只是以馬來西亞的保守民風,他應該很難出櫃。我不敢跟他聊關於這類的事情(跟哥兒聊這些很奇怪啊),只是我想在這裡對他們表達全心的支持。而我現在喜歡著一個女生,她是雙性戀,同時也活得坦蕩盪。我雖然有點擔心(畢竟要同時在意男性與女性的競爭者),但我一直想告訴她,我也以她可以比起外表性別更注重彼此的靈魂這想法為榮。如果她以後跟女生交往,我會全心支持她可以擁有結婚的權利。
我是異性戀。我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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